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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3
发布日期:2015-09-18 14:44:15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复审前应参加再培训。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分)

1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证定期复审,复审前参加再培训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1、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特种作业人员均未经培训,扣8分;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1人扣1分;

3、特种作业人员未定期复审,1人次扣1分

 

6.3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28分)

1、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级、部门(作业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对从事危险性作业的新从业人员还应安排岗位实习,指定具有较长岗位经历的同岗位员工对其进行带教指导,并经实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分)

1、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级、部门(作业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

3、对从事危险性作业的新从业人员安排岗位实习,指定具有较长岗位经历的同岗位员工对其进行带教指导,并经实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随机抽查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新从业人员未接受三级教育,1人扣1分;

2、从事危险性作业的新从业人员未安排岗位实习,无具有较长岗位经历的同岗位员工对其进行带教指导,1人扣1

 

 

6、应告知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港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分)

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港告知其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1、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登记记录;

3、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港告知其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相关材料

 

1、无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登记记录,扣0.5分;

2、无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港告知其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相关材料,扣2分

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

 

172分)

7.1 生产工艺

20分)

1、应根据总平面布置、装卸货种、吞吐量、储存方式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符合规范要求的装卸、储运、扫线、倒罐、添加抑制剂/稳定剂、伴热/保温等工艺

6分)

根据总平面布置、装卸货种、吞吐量、储存方式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符合规范要求的装卸、储运、扫线、倒罐、添加抑制剂/稳定剂、伴热/保温等工艺

1、工程概况;

2、工艺流程

3、安全评价报告

 

工艺流程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相符,11

 

 

2、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装卸工艺控制系统,应具备超限报警、紧急制动、防止误操作等安全防护功能

8分)

1、按规范要求设置装卸工艺控制系统;

2、该系统应具备超限报警、紧急制动、防止误操作等安全防护功能

安全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

现场查看

工艺控制系统设置情况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具有超限报警、紧急制动、防止误操作等安全防护功能的装置,缺12

 

 

3、作业人员应了解装卸货种的危险有害特性及装卸储存温度、管道安全流速、最高允许压力、储罐的安全液位等信息

6分)

作业人员应了解装卸货种的危险有害特性及装卸储存温度、管道安全流速、最高允许压力、储罐的安全液位等信息

随机询问作业人员对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情况

 

作业人员不了解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1人扣1

 

7.2 设备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40分)

1、制订覆盖选型、购买、验收、安装、使用、维护、拆除、报废各个环节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6分)

1制订覆盖选型、购买、验收、安装、使用、维护、拆除、报废各个环节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1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随机抽查设备设施合格证;

3、随机抽查设备到货验收报告、设施交工/竣工报告

 

1、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内容不全,缺一项,扣1分;

2、设备设施无合格证,1台扣 1分;

3、无设备到货验收报告、设施交工/竣工报告,缺一项扣1

 

 

2、设备检维修应有检维修计划,应建立设备设施点检/巡检卡,实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出现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及时处理,并保存记录

6分)

1、制订设备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2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2实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出现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及时处理,并保存记录

1设备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2日常检查(点检/巡检卡)、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记录

3、故障处理记录

 

1未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扣4

2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未做到五定管理,一项扣0.5

3无日常检查、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记录一项0.5

4、未对出现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及时处理,一次扣1

 

 

3、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订检维修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

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10分) 

1设备设施检维修制订检维修方案;

2、检维修方案中应包括: 

1检维修前:

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

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2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检维修过程中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4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使用手续

1检维修方案;

2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3相应作业许可证及风险控制措施;

4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

5检维修交付使用的手续等

6、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现场查

1检维修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

2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情况

 

1未制订检维修方案,扣8分;

2、检维修方案缺一项内容,扣0.5分;

3未办理检维修前或检维修后的相关手续1项扣0.5分;

4未对检维修过程进行风险分析,扣2分; 

5、风险控制措施未落实,扣10分;

6检维修相应作业票证未办理或办理不符合要求,0.5分;

7检修前未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扣1分;

8检维修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1人次扣0.5

9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扣6

10检维修现场一项不符合扣0.5

 

 

4、拆除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并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订拆除方案

6分)

1、拆除作业前作业负责人与需拆除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

2、共同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订拆除方案;

3拆除作业现场应严格遵守作业许可等有关规定

1、设备设施拆除审批手续;

2危险危害因素识别记录;

3拆除方案;

4、设备设施拆除交接手续。

现场查看:

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

 

1设备设施拆除审批手续,1次扣1分; 

2设施拆除交接手续,1次扣1分;

3拆除作业前,相关单位未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1次扣1分;

4未对拆除作业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11分;

5未制订拆除方案,11分;

6拆除作业现场,一项不符合扣0.5

 

 

5欲报废、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报废、拆除前应进行清洗,清洗、检测合格后方可报废、拆除

6分)

报废、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拆除

报废、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分析、验收记录

现场查

拆除、清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

 

1未进行分析、验收或分析不合格便进行拆除作业,8分;

2、无报废、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分析、验收记录,扣2

 

 

6、应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档案,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

6分)

1、建立设备设施台帐;

2、建立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台帐;

2、随机抽查设备设施档案

 

无设备设施台帐,扣2分;无设备设施档案,1台扣1

 

7.3 特种设备及强检设备

 

40分)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分)

1、按规定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记录

现场查看

登记标志

 

1未办理登记注册1台扣1分;

2无标志,1台扣0.5

 

 

2、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5分)

1、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

2、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3、保存记录

1、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2校验报告

3检修记录

现场查看

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状态

 

1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扣2

2、无日常维护保养、检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   

0.5分;

3设备附件未定期校验或无校验报告,1台次扣1分;

4、设备附件未定期检修或未保存记录,1台次扣0.5

 

 

3、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企业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8分)

1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档案;

2定期检验申请资料

现场查看

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

 

1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无检验报告在用特种设备,扣5; 

2未按规定提出检验要求的,1台次扣1分;

3特种设备上无检验合格标志,1台次扣0.5

 

 

4、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分)

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及时予以报废

2、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特种设备档案和事故隐患台账;

2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手续

现场查

是否有报废特种设备但仍在使用

 

1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场使用1台扣5分; 

2、应报废但未及时报废1台扣5

3未办理注销手续,1台扣0.5

 

 

5、使用强检设备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检设备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5分)

按照规定将强检设备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1、强检设备备案文件;

3、定期检定报告

 

1、未向有关部门备案,1台扣0.5分;

3、未定期检定,1台扣5分;

4、无定期检定报告,1台扣0.5

 

 

6、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强检设备

8分)

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强检设备

现场查

是否有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强检设备

 

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强检设备仍在使用,扣8

 

 

7、应建立特种设备、强检设备台帐和安全技术档案。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强检设备登记注册表;

3)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4分)

1、建立特种设备、强检设备台帐;

2、建立特种设备、强检设备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强检设备台帐;

2、特种设备、强检设备技术档案

 

1、无特种设备、强检设备技术档案,每项扣4分;

2、技术档案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

 

7.4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2分)

1、应配置以下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1) 按照JT 556《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港区安装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2) 按照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

3) 按照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紧急切断阀、紧急脱离装置、放空装置、水幕及残液收集池、围油栏、消防人体静电等安全防护装置;

4) 按照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5) 按照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储罐液位、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喷淋冲洗装置等设施; 

6)按照GB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的要求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7) 按照JTJ 297《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的要求配置护舷等防撞装置;

8) 按照 JTJ399《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安全要求》的规定为大型机械设置防风装置;

9) 根据海关总署17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配置储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视频监控系统,并满足全方位24小时监控的需要;

10)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10分)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防护设施台帐

现场查看

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

(二级否决项)

规范中的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均未配备,扣32分

1、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未配备,一项扣1分;

2、现场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与清单不符,一项扣1分;

3、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安装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一项扣1

 

 

2、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5分)

1、 执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经常性维护保养安全防护设施,并建立记录

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可包含在其他相关制度中)

2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检查记录

现场查

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1已损坏或失效的安全防护设施仍在使用,一项扣5分;

2未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一项扣1分;

3、无维护保养检查记录,扣1

 

 

3、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台帐

(5分)

1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2、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台帐

安全防护设施台帐

 

1、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均未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扣5

2一项安全防护设施无专人管理,扣0.5分;

3、无安全防护设施台帐,扣1

(合计最多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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